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文明单位 >

3·12植树节丨种一棵树,为春天充个“植”

  发布时间:2026-03-12

春回大地,万物复苏,3月12日是我国法定植树节。

3月11日,荣县法院组织干警来到旭阳镇大井村马蹄沟水库,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,在水库周边栽下新绿,以实际行动守护家乡的绿水青山。

活动现场,干警们精神饱满、热情高涨。大家两两一组、分工协作,挖穴、扶苗、对齐、培土、踩实、浇水,每一道工序都认真细致、有条不紊。

有的干警细心修剪枝叶,有的合力将树苗稳稳植入坑中,有的弯腰培土固根,还有的提着水桶来回浇灌。忙碌的身影与春季的山野交相辉映,构成了一幅充满活力的春日劳动画卷。

此次植树活动,不仅为旭阳镇大井村的春日大地增添了盎然生机,更让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文明理念在干警心中生根发芽。

责任编辑:朱雪